2013年4月7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经审核,沈阳聚德智能视觉产业基地工业(一期)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,颁发此证书: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发证机关: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东陵分局,证书编号:建字第210112201300033号。